王国章
王国章
合伙人 | 律师

基本情况

 

王国章律师,北京中栋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十余年来始终专注于建设工程领域诉讼、仲裁与生效裁判的执行,在该专业领域具备深厚的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务经验,精于建设工程领域争议解决思路与策略的制定与实施,形成了系统性的专业体系与行业化的解决方案,他向建设单位、承包商、政府部门、分包商、供应商、实际施工人等提供法律服务。

 

王国章律师一直专注于打造建设工程领域全业务流程深度法律服务的业务链条。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的专业准备与协调、法律文件起草与谈判、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工程验收与移交的风险管理、工程施工清退与后续施工衔接及风险防控、工程签证与索赔、工程变更、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结算、工程维修保修、质保金退还、工程造价争议及司法鉴定、工程质量争议、工程工期争议、工程合同违约责任及无效赔偿等各个方面,王国章律师本人及其团队积累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整理了比较精湛完整的知识体系,专业水准得到客户较高认可。

 

王律师注重将工程专业认知与法律实务深度融合,善于从合同架构、履约证据、行业惯例等多维度构建系统性诉讼策略,并在多项公共建筑、线性工程、EPC总承包及PPP项目争议中通过诉讼、仲裁与调解等方式实现客户诉求。他以“专业立身、极致服务”为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建设工程领域客户提供兼具战略高度与实操深度的法律解决方案。

工作经历

 

在2021年创立北京中栋律师事务所之前,王国章律师在北京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10年,王国章律师于2011年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本科  法学学士

 

代表案例

 

  • 王国章律师在陕西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担任建设单位发包方的代理律师,于2017年3月正式介入该案件。该案件涉案金额4.78亿元人民币,该案件几乎囊括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所有程序,主要包括强制退场、管辖、本诉、反诉、先行判决、工期鉴定、造价鉴定、质量鉴定、保全、保全复议、违约解除、无效、损失赔偿等。该案件为发包方减少损失近2亿元。

 

  • 王国章律师在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海南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担任建设单位发包方的代理律师,该案件涉案金额1亿元,该案件招标文件显示为固定总价,但最终据实结算,为发包方减少资金损失近4000万元。

 

  • 王国章律师在海南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诉昌江红林投资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作为出资方某房地产集团公司的代理律师。该案件涉案金额前后两期近5亿元。

 

  • 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与固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作为承包方的代理律师,该案件针对江苏某建设集团公司的起诉案件与固安某房地产公司单独起诉的案件,代理委托人两次上诉,均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案涉金额近5000万元。

 

  • 在海南投资有限公司诉海南省某政府土地闲置收回行政诉讼一案,王国章律师作为国企单位某投资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从政府及政府部门的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不应当认定为企业原因闲置,政府不得随意收回土地。经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海南某政府的收回决定,让5亿元土地重新回到用地单位手中。

 

  • 代理某建筑公司处理一起涉及天津某工业厂房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主要涉及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加的认定问题,对于施工图纸的交底、图纸变更、验收记录的确认、工程签证的合规性等展开辩论。

 

  • 代理北京某公司处理了一起在山西太原某风电项目纠纷中,因风机基础高强螺杆断裂发生采购纠纷的案件,主要涉及技术协议中约定的参数解读、委托第三方鉴定等相关法律问题。

 

  • 代理安徽某建筑公司处理一起安徽蚌埠某医院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主要涉及层层转包、实际施工人认定、工程造价认定、工程变更等相关内容,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最终推翻固定价3000万元,据实结算鉴定结论6000多万元。

 

  • 代理某主体在雄安新区某教育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主要涉及劳务施工班组进行的施工价款到底是劳务工资还是劳务分包费等展开激烈争辩,最终河北省高院采信代理律师意见,撤销判决,指令再审,再审基本支持我方诉请。

 

  • 代理安徽蚌埠某住宅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案涉金额2亿多元,主要涉及实际施工人认定、发包方是否明知、工程款结算、停窝工损失鉴定、工期延误鉴定等内容。

 

  • 代理安徽某主体在江苏省高院处理一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涉案金额上亿元,案件主要涉及司法会计鉴定问题,最终江苏省高院采信代理律师意见,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 代理的海南某公司两个申请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获得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支持,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并提审本案。

 

  • 代理的北京某淀粉技术有限公司与新疆某制造有限公司设备采购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新疆某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方4000多万元的全部赔偿请求。

 

  • 代理山东聊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推翻一审判决,法院在二审认定发包方构成明知挂靠,由发包方直接向实际施工主体付款,被挂靠人减少损失近4000万元。

 

  • 代理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在某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在河南鹤壁某法院主张即使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盖章,但股权转让协议对北京某投资公司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已经支付的巨额股权转让款退还北京某公司,并判决协助将股权回更至股权出让方处。

 

  • 代理海南某房地产集团公司,针对实际施工主体直接起诉作为发包方的委托人,法院全面采纳了我所律师的代理意见,成功驳回了原告要求我方房地产开发商承担共同支付工程款4000多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工程进度款利息、优先受偿权等全部诉讼请求。

 

  • 代理河南郑州某房地产开发商针对地基沉降、房屋开裂等引发的重大物权保护纠纷案件,经河南省郑州市某法院一审审理终结,法院几乎全面支持了委托人关于房产占有使用费、物业管理费损失等核心诉求,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均获胜诉。

 

  • 代理北京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在山东、山西、安徽、河北等地近30个环境相关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2亿多元,均取得满意的代理结果。

 

  • 成功代理两家涉及房地产企业债务清偿及破产清算案件,均获得法院支持,成功的保护了债权人及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 代理北京某工程公司处理北京首都机场某项目的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因与发包方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产生争议,后均获判决支持并回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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