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栋律师事务所行为准则

 

 

在建设工程这一充满复杂博弈的领域,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不仅是法律技术的较量,更是战略、智慧与定力的考验。中栋律师事务所深信,真正的专业主义,在于对核心原则的坚守,更在于为实现客户最佳利益而展现出的深刻洞察与策略灵活性。

 

本准则并非僵化的程序清单,而是我们行动的北极星与罗盘。它指引我们“为何而战” ,并赋予我们在复杂境遇中判断 “如何取胜” 的智慧和勇气。我们恪守法律的底线,但我们探索一切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的路径,为客户实现最大化的合法利益。

 

 

 

第一章:对客户——我们是捍卫其终极利益的战略伙伴

 

忠诚不渝,保密为基

客户的终极利益是我们的最高指令。除非为法律所强制,否则我们的忠诚与保密义务是绝对且无条件的。

策略性透明与灵活授权

我们致力于“策略性透明”。我们提供的是对局势的深刻解读与多种解决方案的利弊剖析,而非事无巨细的程序汇报。我们相信,赋予客户战略选择权,而非用信息淹没他们,是更高层次的负责。

在授权范围内,我们需要并珍视客户的信任,以便在庭审交锋、谈判关键时刻,能够根据现场情势做出最迅捷、最有利的专业判断。

 

第二章:对专业——我们是解决问题而非制造障碍的工程师

 

专业判断的独立性

我们的专业判断基于法律与事实,不为客户的非理性要求或内部压力所左右。我们提供的是“需要的”专业意见,而不仅仅是“想要的”附和之词。

创造性解决方案与跨界思维

我们视法律为解决问题的工具库,而非束缚思维的牢笼。我们鼓励在法律框架内,创造性地运用商业、财务、工程技术等跨界思维,设计“破局”方案。

我们深刻理解,有时“和解”是比“完胜”更优的战略,有时“程序战”是为实现“实体正义”的必要铺垫。我们追求的是战略层面的胜利,而非个别战术节点的得失。

 

第三章:对同行与第三方——我们是秉持专业尊严的博弈者

 

诚信为本,反对欺诈

我们与所有交往方秉持诚信。我们绝不作伪证,绝不故意误导法庭或仲裁庭。

建设性博弈与动态联盟

我们尊重对手,但在捍卫客户利益时,我们立场坚定、毫不退缩。博弈的策略可以是凌厉的,但姿态应保持专业。

我们善于在复杂的多方谈判中,基于局势变化,审时度势地构建或调整“动态联盟”,以孤立核心问题、化解次要矛盾,推动整体方案向利于客户的方向发展。

 

第四章:对法治——我们是善于运用规则的庭上统帅

 

尊重程序,维护司法尊严

我们遵守法庭纪律,维护司法机构的尊严。我们视法官与仲裁员为共同追求正义的伙伴。

程序规则的战略性应用

我们视程序规则为战略棋盘。我们深刻理解并善于战略性地运用证据规则、管辖异议、临时措施等程序工具,为客户创造战略优势、争取宝贵时间或施加有效压力。

我们的目标不仅是陈述法律,更是通过有力的叙事和证据,说服裁判者,引导他们走向我们设定的正义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