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025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3月18日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2025年4月20日实施),对建筑行业的影响深远且多维度,既带来了市场环境的优化与规范化,也对行业内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建筑企业需积极适应这些变化,强化合规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并密切关注政策动态,以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对建筑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准入与退出
规范地方政策制定:《实施办法》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的范围,压实文件起草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责任。这意味着建筑行业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现象将受到严格监管,各地政府在制定涉及建筑行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时,必须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门槛或障碍,保障建筑企业能够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公平参与竞争。
促进企业平等竞争: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具体情形,便于准确理解、规范适用,防止例外规定被滥用,损害市场竞争。这将促使建筑企业在市场准入和业务承接方面更加依赖自身的实力和竞争力,而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有利于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招投标活动
确保招标公正透明:审查机制的健全对建筑行业的招投标程序和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方式和范围等。这使得建筑项目的招投标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减少了暗箱操作和不正当干预的可能性,保障了各类建筑企业能够凭借自身的技术、资质、信誉等条件参与投标,提高了招投标活动的质量和效率。
打击串标围标行为:通过对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建筑行业招投标中存在的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守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
联合体投标限制松绑:政府不得强制要求央企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企业可自主选择合作伙伴。
商业模式合规性重构。政企合作模式调整,禁止政府承诺“固定投资回报率”“保底工程量”等行政垄断行为,推动采用“绩效考核挂钩”的合规合作模式。中小企业参与机会增加,清理“仅限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参与”门槛,专业分包市场活跃度提升。跨区域经营成本降低破除地域限制,禁止要求外地企业设立分公司、重复备案等隐形壁垒,建筑企业可依托全国统一市场优化资源配置。
三、企业经营成本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随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深入实施,建筑行业面临的制度性壁垒将逐渐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有望降低。例如,减少了因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重复审批、繁琐手续等问题,使企业能够更加高效地开展业务,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建筑企业为了提升自身竞争力,将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
建筑行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加强合规管理
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建筑企业应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企业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战略规划、业务决策等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全员的合规意识,避免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积极配合外部审查:在参与建筑项目投标、接受政府监管等过程中,企业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虚报或提供误导性材料。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反馈,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二、提升市场竞争力
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建筑企业要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引进先进的建筑技术和工艺,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同时,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加强合作与交流:建筑企业可以通过与其他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技术交流、项目合作等活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应对市场竞争挑战。此外,还可以积极参与行业协会组织的活动,加强与同行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进步。
三、关注政策动态
及时了解政策法规变化:建筑行业要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与公平竞争审查、建筑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政策动态,及时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以适应政策环境的变化。
积极参与政策制定:建筑企业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等渠道,积极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反映行业的诉求和意见,为政府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提供参考依据,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
建筑行业需在2025年4月20日《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前完成合规体系改造,重点突破招投标规则适配、跨区域资源整合、政企合作模式创新三大领域,以应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加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