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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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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25年修订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对建筑行业中小微企业的全面权益保护解析

北京中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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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25年修订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对建筑行业中小微企业的

全面权益保护解析

 

引言

 

2025年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02号国务院令,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对2020年原条例的全面优化,重点回应了建筑行业中小微企业长期面临的垫资施工、验收拖延、保证金滥用等痛点问题,通过细化责任主体、强化支付约束、完善监管机制三大方向,构建了更为系统的权益保护框架。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核心修订内容、建筑行业专项保护措施及企业应对策略四个方面展开深度解析,助力建筑企业全面掌握政策工具。

 

一、政策背景与修订意义

 

  1. 建筑行业拖欠问题的严峻性

建筑行业因项目周期长、资金链复杂、验收环节多等特点,成为中小企业款项拖欠的“重灾区”。据统计,2024年建筑行业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逾期率高达37%,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占比超60%。湖南省2025年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率先明确“政府投资无垫资”原则,为全国性政策修订提供了实践参考。

 

  1. 修订目标与政策定位

《条例》修订旨在实现三大目标:  

A、破除支付壁垒:通过法定化付款期限与验收规则,切断“连环拖欠”链条;  

B、强化信用约束:将拖欠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体系,形成跨部门联合惩戒;  

C、优化融资支持:推动应收账款确权与融资便利化,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

 

二、核心修订内容解读

 

  1. 支付责任的全链条强化

(1)法定付款期限的刚性约束  

政府与事业单位: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需在交付后30日内付款,合同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0日;政府投资项目严格禁止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大型企业:付款期限统一为交付后60日内,且禁止以“第三方付款进度”作为支付条件,彻底解决建筑行业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资金梗阻问题。  

 

案例延伸:某市政道路项目中,总包方以“业主未支付”为由拖欠分包商款项长达180天。新规实施后,分包商可直接依据《条例》第九条要求总包方在60日内付款,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验收拖延的自动触发机制  

若合同约定以验收合格为付款条件,则付款期限自约定的验收期届满之日起算。例如,某工程合同约定验收期为30天,若甲方超期未验收,则第31日即视为验收合格,付款期限自动启动。

 

  1. 交易条件的规范化改革

(1)非现金支付与保证金限制  

商业汇票使用规范:甲方需在合同中明确非现金支付方式,且不得变相延长付款周期。建筑企业可拒绝接受未约定或强制使用的商业汇票。  

保证金类型与比例:除投标、履约、质量、农民工工资四类法定保证金外,禁止收取其他名目费用(如“履约诚意金”)。保证金必须接受保函替代现金,且需在保证期届满后30日内退还。

 

(2)结算依据的去审计化  

明确禁止强制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例如,某政府工程因决算审计拖延两年未结款,施工方可直接依据合同约定金额主张债权,无需等待审计结果。

 

  1. 争议处理与资金周转的创新机制

(1)部分争议先行付款  

工程局部质量争议不影响无争议部分款项支付。例如,某装修项目因墙面涂料纠纷停滞,业主需对已验收的水电工程先行支付80%款项。

 

(2)应收账款融资支持  

中小建筑企业可凭工程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甲方需在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1. 监管与投诉体系的升级

(1)信用惩戒与公示制度  

失信主体公示:拖欠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机关单位将面临经费削减,大型企业则受限市场准入与资质评定。  

年度公开义务:机关和大型企业需每年3月31日前公开逾期未付信息,形成社会监督压力。

 

(2)投诉处理流程优化  

统一投诉平台:国家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投诉渠道,处理部门需在30日内反馈结果(最长不超90日)。

反报复条款:严禁甲方对投诉企业实施恐吓或打压,违者将面临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

 

  1. 法律责任的全维度覆盖

(1)违规行为处罚细化  

拖延支付: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按日万分之五计付逾期利息(约年化18.25%),远高于市场融资成本,形成经济威慑。  

滥用职权:对国有大型企业负责人玩忽职守导致拖欠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连带责任。

 

(2)审计与评估常态化  

审计机关每年对政府项目支付情况专项审计,结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某省因连续两年审计不达标,被暂停新项目审批资格。

 

三、建筑行业专项保护措施

 

  1. 政府投资项目“零垫资”落地

修订后的《条例》第八条与湖南省先行政策形成联动,要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必须到位后方可开工,彻底终结“施工单位垫资—政府分期还款”模式。

  1. 工程验收与结算提速

分段验收制度:鼓励大型工程分标段验收,缩短整体付款周期。

电子化结算:推广“智慧工地”系统,实时同步工程量数据,减少结算争议。

 

  1. 农民工工资保障联动

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与工程款支付绑定,甲方拖欠工程款导致工资发放困难时,可直接划扣保证金,并追究双重责任。

 

四、中小微企业的合规与维权策略

 

  1. 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防控

身份主动声明:在合同首部明确标注“中小企业”身份,并附企业类型自测平台结果截图。  

条款审核要点:拒绝“背靠背付款”“以审计为准”等不平等条款,约定逾期利息不低于LPR的150%。

 

  1. 履约过程的关键证据管理

交付与验收记录:使用区块链存证技术固化工程节点数据,确保电子证据法律效力。  

沟通留痕:所有催款函件均通过官方投诉平台同步发送,形成双重证据链。

 

  1. 维权路径的多维选择

优先行政投诉:通过国家投诉平台提交材料,同步申请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联合诉讼与仲裁:联合行业协会发起集体诉讼,利用公益律师资源降低维权成本。

 

结语

 

2025年《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修订,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权益保护进入“法治化+信用化”的新阶段。对建筑行业而言,政策不仅提供了抵御拖欠的“盾牌”,更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企业需主动适应规则变化,通过合规经营与创新管理,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可持续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