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January

2026

中栋资讯

中栋律师通过反诉为北京某投资公司追回虚假股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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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栋律师事务所代理一起股权转让纠纷,客户(投资公司)在已支付400万并完成股权过户后,发现交易未经内部决议且疑为资产转移。中栋律师精准采取“釜底抽薪”策略,不纠缠于违约,直击合同效力根本。

 

制胜关键:

 

  1. 锁定程序硬伤: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成功论证该重大投资未经股东会决议,属于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
  2. 否定相对方善意:有力主张并证明交易对手方未尽到审查内部决议的合理注意义务,不构成法律保护的“善意相对人”,因此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3. 穿透追索责任:运用“法人人格否认”规则,成功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400万退款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我方观点,判决对方返还全部400万元及相应股权,我方客户彻底脱责。

 

对建设工程领域的启示: 本案虽为股权纠纷,但对通过项目公司(SPV)运作的工程投融资领域极具警示意义:

 

  • 对外交易时,必须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程序瑕疵可能导致交易无效。
  • 作为相对方时,必须将审查对方内部决议(如股东会决议)作为签约前置条件,否则可能无法主张权利。
  • 涉及一人公司时,可将其作为风险追索的突破口;若自身设立一人项目公司,则须严格保障财务独立,避免个人连带责任。

 

此案体现了中栋律师在复杂商事争议中,穿透表面法律关系、精准打击要害、全方位守护客户资产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