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July
2022
行业快报
两部门: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完善价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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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实践中,由于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过低,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大型、特大型施工项目不断增加,建筑业企业需要垫付的资金额越来越大;加之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还需缴纳保证金,且长期以来面临“结算难““收款难”问题,导致应收账款金额越来越大、财务成本越来越高,这些都严重挤占了建筑业企业的营运资金,拉高企业资产负债率,增加了烂尾楼的概率以及发承包双方的纠纷,该通知的出台改变了原《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规定,提高了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有利于减轻普通民营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也减少因发包方资金不到位产生的纠纷,体现了国家的担当。